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的要求,提高债券分期偿还业务办理效率,上交所从即日起将采用减少面值方式处理债券分期偿还业务。
上交所表示,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1手债券对应的债券面值相应减少。相应的,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上交所将在以减少面值方式办理债券分期偿还的债券简称之前加“PR”以示提醒。
据悉,国信证券主承销的“2009年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09长城开,债券代码:122982)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单采用该方式偿还本金的债券,偿还比例为发行额的30%,偿还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按规则该债券分期偿还后面值变为70元,这将成为交易所债券市场首只标识“PR”的债券品种。 (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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