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改委网站正式发出通知,自3月2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4月1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26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进入二季度,国内炼厂将迎来例行检修旺季,供应将逐步收紧,汽柴油产量将减少。但专家认为,目前国内油品库存较高、需求欠佳,不大可能出现“油荒”现象。(记者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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