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在征求意见近两年后,中国证监会20日正式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将在上市公司中开始试点。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企业鼓励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一种有效方式。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员工意愿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资金可以来自员工薪酬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筹集,所需公司股票可以来自上市公司回购、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自愿赠与等合法方式。
指导意见明确了员工持股计划的三项原则,即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股不得超过1%,同时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在上市公司中推进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据介绍,目前,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较为普遍,员工取得公司股份的途径多样,公司对员工持股的管理也各不相同。出台指导意见,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员工的持股行为,促进员工持股良性发展。
另外,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交由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日常管理,促进专业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样的投资产品和服务,优化市场结构。
20日证监会发布会其他要点:
关于新股 希望投资者理性参与新股申购
针对市场打新热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表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新股发行投资者参与较多并非本轮新股发行以来才有的新现象,市场一直存在打新、炒新的现象,希望投资者理性参与新股申购。他同时表示,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改革成效也需要一定时间检验。新股发行改革需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循序渐进完成。
关于RQFII试点 试点进一步拓展到法国
中国证监会20日宣布,法国金融机构可以参照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相关法规,申请RQFII资格并开展相关业务。
2011年底推出的RQFII制度试点,为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开辟了新渠道。目前,RQFII试点已经扩大到中国香港地区及英国伦敦、新加坡和法国,投资额度合计4800亿元人民币。截至5月底,已有78家境外机构获批RQFII资格,累计获批额度2400亿元人民币。
(综合新华社、北京媒体消息)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