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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因涉嫌盗版被罚2.6亿 互联网版权市场由浊渐清

2014-07-09 09:13 来源:证券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袁 元

  2014年5月20日,快播公司因涉嫌多次严重盗版,被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6亿元罚款,这标志着过去6个月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国家版权局、警方和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对快播的查处逐渐走向终结,也是迄今为止国内互联网公司收到的监管层发出的最高罚单。

  2.6亿元的天价罚单,相当于快播去年一年的营业收入,对于这样一家互联网公司而言,现在恐怕唯一能够做的一件事就是关门了之。事实也的确如此,如今,当你打开快播的官网,网页已经打不开了。而监管层之所以在这个时间节点向快播开出天价罚单,不仅仅是向曾经猖獗异常的网络盗版市场敲响了死亡的“丧钟”,也表明了在如今中青年成为国内网民主力军之际,管理层对于“盗版+涉黄”互联网公司的零容忍态度。

  国内互联网市场在短短十年间,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在互联网市场发育之初,一些互联网公司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引入盗版内容,以此吸引网民,并借此发展壮大,这其实也是各国在发展新生事物中的一种普遍态势。不过,随着国内互联网市场发展渐入佳境,各家互联网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增,已经有足够的银子支付其在前期发展中对网络版权应付的报酬,在这个时候,如果继续纵容个别互联网公司仍采用盗版这种方式来发展牟利,对那些已经掏出大笔真金白银购买了正版内容的其它互联网公司无疑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目前全球互联网公司发展的主流。因此,此次管理层发出“天价罚单”,就是想对国内互联网行业起到显著的震慑作用。

  无论是像笔者所在的证券日报这样的传统纸媒,还是像快播这样的互联网新媒体,都是秉承着“内容为王”的宗旨来发展壮大自己。但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实现“内容为王”,是靠自己原创还是通过盗版,是摆在媒体人面前必须深思的问题。我们看到。当传统纸媒上出现抄袭之作时,大家是一片喊打之声,而当互联网公司的网页上充斥着盗版内容时,市场的反应并不大,这客观上鼓励了个别互联网公司通过盗版大肆牟利,正版与盗版之争已经成为国内互联网公司继续发展必须迈过的一道坎。前段时间,一些传统纸媒与《今日头条》的版权之争,表明纸媒与新媒体围绕“内容为王”的争夺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值得欣喜的是,多数互联网公司已经认识到了正版和原创内容对自己今后发展壮大的重要性。搜狐、优酷、土豆、爱奇艺都在加大对自制综艺和自制剧的投入,这是国内视频网站未来的定位战略重点。唯有规范,唯有存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国内互联网行业才能步入健康发展的大道,国内互联网版权市场才能由浊渐清。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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