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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用气价破5元 物价局称出租车起步价不调

2013-03-14 09:35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紧跟油价之后,车用液化石油气(简称LPG)的价格也涨起来了。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从3月11日零时起,广州市的车用LPG零售价格最高限价涨到了5.16元/升,首次突破5元大关。虽然出租车司机的用气支出要增加了,但涨价未达出租车起步价上调的前提条件,市民打的暂不用多花钱。

  在市物价局给广州市内5家经营车用LPG的企业复函称,从3月11日零时起,广州车用LPG零售价格的最高限价调整为5.16元/升。这也是它在2个月之后再次迎来价格上调,涨幅为每升0.17元。

  据了解,广州车用LPG的用户主要是全市的公交车和出租车。每辆公交车跑100公里路程需要消耗的LPG大约为64~65升;而每辆出租车跑100公里路程需要消耗LPG13升左右。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本次车用LPG价格上调后,出租车司机平均每人每月大约要增加130元的燃料成本。

  出租车司机的用气支出增加了,市民打的会不会多花钱?

  羊城晚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从2011年10月起,广州市举行价格听证会通过了出租车气运价联动新机制。根据这项新机制,从2011年10月10日零时起,广州将出租车起步价由7元调至10元,起租里程则由原来的2.3公里调整至2.5公里,续租价标准则继续维持原有的2.6元/公里不变。新机制同时规定,10元起步价对应的LPG售价区间为每升4.39元~5.22元,以后气价每浮动0.83元,出租车起步价则相应上调或下调1元。

  本次车用LPG涨价后,距离5.22元只有6分钱的距离。这是否意味着车用LPG的零售价再涨6分钱之后,市民打车的起步价就要由10元上调至11元?

  对此,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负责人明确表态:出租车起步价上调的前提条件是“车用LPG价格必须连续6个月平均价超过5.22元”才能上调。在目前的价格条件下,市民打的无须多花钱。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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