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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停车调节费方案二次听证 征收方式改为按次收取

2014-10-23 13:4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 潘未末)优化调整后的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征收方案今天迎来第二次听证。根据市交委10天前公布的优化方案,停车调节费将由原来的按停车时间收费改为按开出停车场次数收费,最高每次收取60元。根据近段时间的市民反馈,收费标准对于部分人士过高、征收操作性等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8月21日,我市举行了“深圳市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当时提供的听证方案为按车辆在停车场的停放时间收取停车调节费,其中一类区域工作日最高达6元/半小时。该方案引发了听证代表热烈讨论,在赞同深圳采取经济手段调控小汽车使用的基础上,多数代表认为按停车时间长短来征收停车调节费不合理。多名代表提出按次收费的思路,并对收费时段、不同停车场公平性问题、公交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根据听证参加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10月13日,市交委向社会公布了停车调节费优化方案,并宣布就此举行听证会第二次会议。

  据了解,二次听证方案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将征收方式由按停车时间收费,改为按驶出停车场次数收费。同时,对一、二、三类区域的划分,征收时段细分等,都进行了调整。根据联动机制,非工作日的平均车速不明显下降的话,也暂不启动停车调节费征收。此次听证会的参加人员仍为8月21日深圳市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第一次会议的人员。其中听证代表包括市民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市相关协会代表3名、停车场经营者或管理者代表4名。

  在二次听证方案公布后连续几天,本报记者曾对市民、网友、部分听证代表进行采访,多数受访者对市交委听取第一次听证会意见、大幅度调整征收方案并举行二次听证的做法表示认同。同时,大家对新方案的标准、细则、可操作性等提出了新的意见。包括:按次收费后,白天外出办事的费用将激增,而对早晚交通高峰“贡献”最大的上下班车辆反而影响较小;对于商家与停车场经营者,征收停车调节费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消费意愿与满意度,进而影响到商业氛围;在操作层面,最好采用电子计费卡的形式收费,减少现金交易以便于监管等。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将从不同角度对新方案的合理性展开再次辩论,本报记者将进行充分报道。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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