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设立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的批复》(浙海渔外[2014]17号),5月26日宁波市象山县设立浙台渔业合作示范区。
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位于石浦经贸合作区石浦港两岸沿港区块,按渔业生产、商贸、旅游等功能分区设置,由浙台双方共同建设形成水产养殖合作示范园、渔业综合加工服务示范基地、水产品商贸示范区、水产品冷链合作示范园、鱼文化体验区的“一区多园”的产业功能区。
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立足生态、持续发展”原则,双方将完善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制定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加强与台湾渔会和渔业界的沟通与对接,将把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成两岸渔业产业合作平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渔业产业基地。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