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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要考虑家庭差异

2014-03-06 16:10 来源:新民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为房离婚”现象、是否可以提高个税起征点等热门话题,我国正在研究以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来解决这些问题。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等就“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等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财税体制改革

  研究调整消费税

  谈到今年财政部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楼继伟介绍,今年的预算报告和往年有所变化,一是透明,另外是审查预算的重点从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今年税制改革中,“营改增”继续进行。同时,财政部正在研究资源税,还要推进环保税的立法,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正在研究的是消费税范围和税率做适当调整。这次三中全会明确规定,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今后逐步使这些税收条例改成立法,加快立法进程,适时推进改革。

  “为房离婚”现象

  政策肯定有缺陷

  有媒体提问:中国人不少家庭在出售自己的第二套房时,首先离婚,卖了房之后再结婚,这样就不用交20%的个人所得税。你觉得这20%的税应该交吗?政府准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楼继伟坦言:“如果一个政策出来,造成一些人间的悲喜剧,这个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同时,他也分析,这是由于二套房个人所得税按个人的收入征收带来的一些问题。由于中国现在不是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下一步改革改成综合所得税时要考虑。

  此外,在很多国家征收财产转让个人所得时,是给予不同的便利的,比如说你再买一套房的时候,原来的转让所得部分可以抵税基等等。中国目前由于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政策在目前税制之下还比较难以选取。

  个税起征点

  简单提高不公平

  有政协委员提出,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是否有可能再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楼继伟对此表示,简单地提高起征点的做法并不公平,不能体现每个家庭的差异,下一步要做的是把分项征收改成综合所得税。他打了个比方,比如,一个人一个月挣5000元钱不多,自己生活还不错,但是一个人每月挣5000元还要养一个孩子就很艰难。“实行综合所得税后就不是这样了,要把你所有的收入综合计算,同时考虑你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也就是说你有没有赡养、抚养方面的负担,你有没有再教育的需求,有没有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按揭,这些可以抵扣。”据了解,现在我国正在通过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

  收入分配改革

  要求“起点公平”

  对于收入分配改革,“蛋糕”要怎么分才公平?楼继伟表示,要使中国的老百姓能够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首先要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使在收入分配中通过就业获取收入报酬和经济增长能够逐渐同步。

  其次,政府要给贫困人口筑牢底线,就是让人们由于各种原因致贫之后,政府能够补助这个“短板”,使他不能因病、因教育、因生活环境致贫之后而失去生活的来源。此外,还要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将筹集到的公共财政的收入能够更好地保障民生,通过税制的改革调节不同阶层的收入。

  楼继伟还重点提到了三中全会一个原则性的提法,即要求“起点公平”。比如教育方面正在推进的异地高考,就是推进资源可携带。一个农民工子女要上学时,教育资源可携带,这些都属于起点公平的问题,这些也都属于收入分配范畴。

  特派记者 宋宁华 叶薇 姚丽萍

  (本报北京今日电)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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