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6月11日讯 (记者温济聪)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近日表示,证监会集中公布2017年前4个月终止审查(申请撤回)和未通过发审会(被否决)IPO企业情况。其中,终止审查IPO企业35家,未通过发审会IPO企业18家。
今年以来,证监会继续严把审核质量关,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严格实施IPO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通过反馈、检查、初审、发审等审核流程和审核机制的有机配合,有效遏制问题苗头和“带病申报”情形。根据统计,截至2017年5月19日,今年证监会共审结IPO企业257家,其中,已核准的IPO企业188家;未通过发审会(被否决)的IPO企业24家;终止审查(申请撤回)的IPO企业45家。IPO审结通过率约为73.15%,未通过(包括终止审查和否决)率约为26.85%。从目前IPO企业终止审查和否决情况看,从严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证监会将强化发行监管,严格审核,在严防企业造假的同时,密切关注企业通过短期缩减人员、降低工资、减少费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等方式粉饰业绩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综合运用专项问核、现场检查、采取监管措施、移送稽查等方式严肃处理。
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定期公布终止审查和未通过发审会的IPO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持续提高发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提高首发企业申报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为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供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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