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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险投保率低 遵循补偿性原则、无需超额投保

2015-08-27 10:12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波及了周围大面积的居民。如果居民投保了家财险,受爆炸破坏的房屋及室内财物将得到保险赔偿,但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家财险的报案量极少,以往的数据也显示家财险投保率偏低。

  据了解,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覆盖面较宽的险种,保障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家庭财产和财富。保障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其中涵盖了房屋、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等室内财产保险。由于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施救费用,保险公司都会负责相应赔偿。

  记者从淘宝网保险频道看到,目前在售的家庭财产保险基本上包括主险/附加险,主险保火灾/爆炸/台风等对房屋、装修、室内财险等造成的损失,附加险可以选择水管破裂/居家责任/盗窃等,需要分别选择保险金额。淘宝网上家财险的销量明显偏低,销量最高的一款家财险产品是阳光保险推出的,保费25元,仅销售出去153笔,其他保险公司家财险销量均普遍偏少。

  在售产品普遍价格不高,包括国寿、安联、太保等保险公司在内的家财险产品保费为100元左右,保障期限为1年,保额最高可以达到10万元、20万元。

  由于保险公司在家财险的赔偿问题上遵循补偿性原则,因此,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是不赔偿的。在投保家财险时应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原值投保。

  阳光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需注意的是,家财险主要承保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其它室内财产(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但一些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以及数码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之类的风险较大财产等都不属于可投保的财产范畴。

[责任编辑: 吴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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