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玫报道:人多地少的浙江省温州市,在城镇建设用地寸土寸金的情况下,用好政策机遇,充分挖掘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潜力,加快推进“空间换地”,解决经济转型升级和城市发展瓶颈。
这几年,温州市加大三改一拆、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力度。去年2月,在全省率先于浙江省制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到9月底就基本完成调查摸底和上图入库方案,还出台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以及再开发配套政策,并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上报国土资源部。今年1月,该市完成了《温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3-2020年)》,将96.7平方公里城镇低效用地列为规划对象。
从温州市目前调查的数字汇总情况看,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共有34.48万亩。而根据该市(2011至2020年)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10年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6683公顷(175万亩)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008公顷(36万亩)以内。这意味着,如果利用好这批低效用地,温州未来10年新增的建设用地就有了保障。
为此,温州正在积极利用政策红利,充分挖掘土地潜力。该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地类认定政策,目前温州土地利用现状,再结合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预计可以增加存量建设用地约7.9万亩。与此同时,该市还将灵活运用供地政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改造开发积极性,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或联合开发,除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外,还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今后,凡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三地”情况的,温州将安排年度计划指标,或按照增减挂钩政策执行。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三地”及拆后空置土地,可以一并纳入邻宗土地进行再开发利用。由此预计可有效利用“三地”约1.3万亩,这将进一步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美化城镇面貌。而对于历史遗留用地,温州市决定今后在坚持目前拆违政策的基础上,按不同时间段分别予以处置完善。
据了解,目前温州市已对条件成熟的8000多亩城镇低效用地,启动了农转用、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同时,根据该市组织编制的2014年度实施计划,也已确定了年度改造开发的规模地块、开发强度、利用方向等。
按照温州市的规划,到2020年,全市再开发利用城镇低效用地约15万亩,预计形成有效投资2300亿元。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说,温州正在抓住有利时机,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与违法建筑拆后空置土地利用相结合、与城市配套设施完善相结合、与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相结合的文章。今后还要乘势而上,切实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为新一轮发展打开新空间。
[责任编辑: 王伟]